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樺晟電子: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三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14 00:00
壹、本公司於103年7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250,000,00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3730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5、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6、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7、F113010 機械批發業 8、F113020 電器批發業 9、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0、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1、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2、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3、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71,687,1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16,871,92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50巷16號4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依章程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73年3月9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3年7月3日。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總金額250,000,000元,計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折價發行,每股價格暫訂為7.5~10元,實際發行價格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另行訂定之,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出10%,計2,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2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暫定每仟股認購278.989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其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基準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2、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民國103年8月12日至103年8月19日為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民國103年8月20日至103年8月21日為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增資後資本總額新台幣966,871,920元整,分為96,687,1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畫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長期股權投資。十、主辦承銷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暫定彰化商業銀行。十二、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暫定大眾商業銀行。十三、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十四、認股基準日及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期間:本公司103年7月11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3年8月5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8月1日至103年8月5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3年7月31日(星期四)下午五點前(郵寄以寄達日期為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十五、有價證券之發放:本次現金增資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以股款繳納憑證先行劃撥至各認購繳款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換發,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增資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外,並以書面備置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或親至上列陳列處所索取或附回郵信封索取。十七、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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