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98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3年第2季執行認購普通股51,000股,總金額為新台幣510,000元 。二、本公司100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3年第2季執行認購普通股10,000股,總金額為新台幣100,000元 。三、上述所轉換之股票,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原債權人之集保帳戶。四、本次增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663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