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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規把關鬆 非基改豆「混」很大?!

NOWnews/ 2014.07.14 00:00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受到近來食安風暴一連串的影響,國人飲食習慣也隨之改變,加上受到攝取植物性蛋白質較為健康的觀念影響,這也讓食用豆製品的人增加許多;但是卻鮮少有人去探究,自己所食用的豆製品到底屬於哪一類型的豆。

自1990年代起,台灣為加入WTO,將農業門戶大開,如今國內每年從美國及中南美洲進口250萬公噸黃豆,其中有高達9成皆是基因改造豆(簡稱基改豆);同時,由於基改豆價格較低,有些廠商為降低原物料成本,而將這類的豆子製造成不同的產品販售到市面上。事實上,這類的基改豆,在國外是用來榨油、當飼料用的二號選豆,來到台灣卻成了豆製食品直接吃下肚。

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就曾撰文指出,由於現行的管理規範與制度影響,通常只經過最長九十天的動物實驗,無法完整表達生物每代之間的轉變與影響程度,由於基改食品對人體、環境的影響存有風險,因此食品包裝應明確標示食品是否為基改原料成分。

根據消基會的調查發現,目前市面上有9成食品沒有特別標明產品是否含有基改黃豆的成分,致使許多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進肚。像是黃豆製品,按現行法令規範,以基因改造黃豆或玉米為原料,且該等原料占最終產品總重量5%以上的包裝食品,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也就是說,即便大方在包裝上標示為「非基因改造」,真正使用非基改豆的比例也未必是100%。

此外,消基會的調查報告還顯示,在傳統市場購買到的黃豆製品、豆漿等散裝或已烹調的食品,並未納入基因改造食品標示範圍,形同為業者開一扇方便之門,但卻未完全保障到消費者。

然而,放眼其他國家的食品摻雜基改食品原料容許率,韓國僅有3%(非基改原料比例須超過97%)、澳紐1%(非基改原料比例須超過99%)、歐盟更低,只容許0.9%(非基改原料比例須超過99.1%以上),相較之下,台灣標準明顯過於寬鬆。

年初立委田秋堇曾召開記者會表示,我國應比照歐盟高標準,保障消費者權利,衛生署福利部則指出,今年6月已將修訂重點包括「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等3草案,擴大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實施範圍,將現行包裝食品擴大至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非有意摻入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降至3%,預計自105年1月1日起依對象及品項分階段施行,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給予消費者選擇的自由。

知名豆腐業者表示,在法規正式更改上路之前,消費者還是必須挑選信譽好且標示明確的包裝豆製食品,才能食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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