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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清欠稅再出國,假期愉快又輕鬆!

大成報/ 2014.07.14 00:00
(臺中訊)漫長的暑假已經開始,想利用假期闔家出國旅遊的民眾注意了!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您,如有欠稅遭限制出境者,別忘了應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擔保,以免屆時無法成行,美好假期因而泡湯。

該局說明,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及第7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或於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300萬元以上,得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欠稅個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一旦被限制出境,則必須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或向稅捐稽徵機關提供相當擔保,方能解除出境限制。

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如有欠稅應依法儘速繳納,以免被限制出境;至於已受限制出境又急需出國之民眾,應儘速繳清稅款或辦妥足額擔保手續,才能順利出行,輕鬆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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