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7/112.公司名稱: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2013年12月份資金貸與公告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V-TECH CO.,LTD資金貸與性質為2,業務往來金額為0仟元,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為200,000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為1,571,157仟元。8.因應措施:2013年12月份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更正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