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高中以下學校應開設職業試探教育,國高中要安排學生到產業參訪,而技專院校得優先招收具有一定實務工作經驗的學生,並就此類學生給予入學優惠。此外,技專校院可透過「衍生企業」,鼓勵師生創業,協助產業創新。草案也規範師資養成,高中以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列必修學分;現職輔導老師也必須在技職教育法公布施行6年內,取得技職教育、生涯輔導相關學分證明。(記者鍾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