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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座攝影文化中心 2016年台北啟用

民生@報/陳小凌 2014.07.10 00:00
圖說: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天與文資專家會勘「攝影文化中心」。文化部提供。

【文/陳小凌】文化界期盼多年的「攝影文化中心」終於有譜了!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天與文資專家薛琴、王惠君、建築師陳瑞憲,會勘位於臺北市火車站前的公路總局閒置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認為建築空間「挑高方正、有風情、可呼吸」,很適合再利用做為攝影文化中心。文化部將立即著手推動古蹟修復再利用,預定2016年7月啟用,要成為台灣第一座攝影文化中心,為國家留下寶貴歷史記憶。只是,這場歷史性會勘,獨缺台灣攝影家的參與。

龍應台上任沒多久,文化界曾發起「一人一信致龍應台,台灣需要攝影博物館」的活動。「如獲至寶!」龍應台說,一年多來文化部幾乎全體總動員尋找合適的設置點,公路總局的出現令人欣喜,「古蹟建築本身就是國民的集體記憶,未來這裡是國家記憶的美學亮點,雙重記憶的結合,將是文資活化再利用的新典範。」她特別感謝交通部、公路總局大力支持,無償撥用古蹟建築予文化部推動活化再利用。龍應台回應今天只是確認和了解建築條件,若專家認可,將進一步邀攝影界參與攝影文化中心。

位於忠孝西路一段、懷寧街口的公路總局古蹟,興建於1937年原是日本大阪商船的臺北分公司,光復後由臺灣航業公司轉讓予交通部公路總局,4層樓建築包括室內樓層、梯廳與開放中庭,在日治時期為「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是二戰時期最後一批鋼筋混凝土構造建築,為興亞式建築風格,今年五月甫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為市定古蹟。

龍應台表示,攝影是國民、國家的記憶,許多珍貴的攝影散置在各個單位,有些則是私人的收藏,「與時間賽跑!」龍應台說,臺灣許多珍貴的老照片分散四處,除了公家資源的中央社、央廣、中研院、國史館、黨史館,還有很多屬於民間私人的蒐藏,「因為缺乏妥適保存環境,正一分一秒的磨損當中,」

攝影文化中心是「讓原本被視為視覺藝術邊緣的攝影創作者能有個『家』,也讓分散各地的臺灣攝影作品有好的歸屬。」龍應台說:首要是攝影資源普查,其次是要建立台灣攝影史論述和史觀。

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已列入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建設計畫,民國104年到108年推動;文化部藝術發展司長張書豹表示,若審案通過,5年總經費規模將破億。而文化部已在103年度先行編列1500萬元,將用在全台照片資源普查、資料搜集、影像修復等項目上,現階段將由台灣歷史博物館負責執行前置作業。

攝影文化中心選址確認後,文化部將循序辦理古蹟修復再利用,並爭取國發會公共建設專案支持,如果計畫一切順利,全臺第一座公有攝影文化中心最快可於民國105年7月開館營運。

未來將以建構「國家記憶」為目標,開始對攝影資產進行普查及攝影史料的搶救、修復及保存。另外,為呼應館舍建築的歷史意義,未來也將運用攝影資產重現公路交通的歷史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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