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大陸媒體報導,大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印發「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管理辦法」,明定屬於國家秘密的,要按「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要求從業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納入保密管理範疇。
辦法也明定,不屬於國家秘密的,新聞單位要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與從業人員簽訂職務行為信息(資訊)保密協議,依法規範從業者的職務行為信息使用,並建立職務行為信息統一管理制度。
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學系教授董立文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說,從中國共產黨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始,大陸這2年來漸漸收緊言論自由尺度。
他說,大陸5月公布首部「國家安全藍皮書」,明定11項安全指標,其中,就納入資訊安全。這某種程度代表資訊安全、意識形態已上綱至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