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7/9日智慧局召開之第5場著作權法修法公聽會,前後已進行6場次,各場次均規劃特定議題邀集相關機關、產業、利用人及權利人團體參加,每場次出席民眾之發言踴躍,昨日更有許多作詞作曲老師及相關權利人出席,會中不斷表達暫停修法之意見,由於著作權法的內容除涉及著作權人權利外,會涉及一般民眾利用、文化發展及相關公共利益等,因此智慧局以相當多場次公聽會讓民眾瞭解修法內容,並聽取意見。
而這幾場公聽會中民眾對於修法草案內容,質疑較大的有職務著作的調整(草案第13、14條)、教育目的的合理使用中非營利教育機構之範圍(草案第55條)、偶然入境(草案第63條)、詼諧仿作(草案第64條)、非營利目的的合理使用(草案第67條)、何謂通常家用設備(草案第68條)及刑事責任之調整等,經意見反映,草案條文確有再進一步研議討論之空間。
由於科技進步及數位發展,著作利用的型態不斷改變,著作權法制面臨必須調整之階段,始合乎時代發展需要。因此,智慧局的修法工程仍將持續進行,至於何時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將視相關議題的意見完成整合、解決各界疑慮後,再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