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發生大陸配偶不滿遭判決拘役,於數個單位放置嚇物品遭逮捕送法辦

大成報/
12 年前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已取得國內身分證並已離婚的大陸配偶莫鳳芬(圖一女/FB照片/與本新聞無關),因不滿與他人發生傷害,遭簡易判決拘役二十日,心生不滿,於9日下午分別於縣府、縣議會、簡易法庭、縣選會及立委劉建國服務處等五個地點放置紙盒、恐嚇信等物品。雲林縣斗六警分局據報後,今天晚上循線將其逮捕到案,恐嚇公眾罪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中。

斗六警分局於今(9)日15時許,陸續接獲報案,指稱於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門口、雲林縣議會大廳門口、雲林縣選委會門口、雲林縣政府大門口及立委劉建國服務處等五個地點發現遭放置紙盒、絲瓜及一封恐嚇信件,經封鎖現場並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紙盒內放置四方型西瓜一顆,信件內容書寫「一起死」三字,經調閱現場監視器及查訪目擊者,鎖定一名女子駕駛車號2069-F2自小客車犯案,於18時20分在斗六市明德北路2段86號將其逮捕到案(圖二)。並於車上扣得犯案之絲瓜1條及統一發票等證物。

據犯嫌莫鳳芬坦承犯行不諱,供稱因與他人發生傷害,遭簡易判決拘役二十日,心生不滿,因而購買絲瓜、西瓜並書寫「一起死」之恐嚇信放置於上述政府機關及立法委員服務處;與雲林十大伴手禮選拔無關。全案依恐嚇公眾罪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