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院校產創研發 將可設立衍生企業

NOWnews/
12 年前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為使專科以上學校建立辦學特色,提供學生教學實習機會,協助學校研發成果商品化及技術移轉,行政院會10日通過修法,未來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可辦理「衍生企業」。

行政院院會今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草案鼓勵師生創業及協助產業創新,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將可以人員借調、資金投資、技術入股等方式推動衍生企業。經費來源得由學校校務基金或學校財團法人出資挹注。

學校出資以自籌財源為限,股份不得過半,不得以學校名義經營,財務要與學校明確劃分,不得影響學校運作,並受校方監督。

另外,技術型高中、普通高中附設專業群科及綜合高中專門學程,為培育特定產業基層技術人力,得報主管機關許可後辦理專班;專科以上學校得與產業合作開設專班。

技專校院得優先招收具一定實務工作經驗之學生,並於招生相關章則中增列實務工作經驗之採認及優惠規定。

職業繼續教育得由學校或職業訓練機構辦理,並應與學生簽訂職場教育訓練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