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實:公告本公司103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1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2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131,400,000元及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3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3,8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 7 月 3 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5191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銘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針織成衣梭織成衣及各種成衣製造加工買賣業務。2.前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3.代理前各項有關國內外廠商產品之報價投標業務。4.前各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 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438,000,000元,分為4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6號9樓之5。(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有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民國106年6月11日止。(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75年1月8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03年6月12日。(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43,8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4,380,000股,均為普通股。2.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盈餘轉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81,800,000元,分為48,1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 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股票,並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屆時當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1,4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以匯款方式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103年8月2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股配息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自103年7月29日至103年8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民國103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等表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