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7/09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 20股,計新台幣 475,632,060元。 (2)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1,800元,計新台幣4,280,688,508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 20.02637股,計新台幣 475,632,060元。 (2)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1,802.37370元,計新台幣4,280,688,508元。4.變更原因:本公司因收回註銷部分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員工行使認股權憑證 致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產生異動,故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發放比率隨之調整。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