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認定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向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索賄新台幣2600萬元;趙藤雄為取得桃園八德合宜住宅興建標案,由公司副總經理魏春雄聯繫,涉嫌透過學者蔡仁惠當白手套,交付前金賄款1600萬元給葉世文。4人都遭收押禁見。
檢方近期密集就訊及提訊蔡仁惠,審酌他自白犯案,又主動供出趙藤雄與葉世文於民國101年間在「A7合宜住宅」也有行受賄的犯行,另考量蔡仁惠的主觀意願及他所供述內容符合證人保護法的規定,檢方4日同意將他轉為污點證人。
檢方今天上午再次提訊蔡仁惠,以釐清案情,下午繼續訊問蔡仁惠並提訊魏春雄,不排除讓兩人當庭對質。檢方將審酌蔡仁惠的供訴內容並考量他的羈押理由是否已消失,再決定是否可讓他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