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 Ko在網誌裡提到,上週帶著拉不拉多導盲犬「Augie」及家人到墾丁,慕名到「阿利海產」吃午餐,一進門就因為「帶狗」被安排在二樓角落,表明是導盲犬後,對方才同意他們在一樓用餐區。
不料,一樓明明還有空位,卻把一行人安排在廁所旁,Tony Ko痛批「因為我們帶著導盲犬,阿利海產的店員卻刻意的要我們在廁所旁邊吃飯。」點餐過程也遭服務人員刻意言語羞辱。
業者:新人訓練不足 願致歉
陳副總表示,由於暑假期間新進人員多,教育訓練不足,對Tony Ko一家人疑遭歧視行為感到歉意,希望有機會能再到墾丁,餐廳將親自致歉。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違反規定者,應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