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不支持蘋果所提「小i機器人」專利權存在問題的主張,稱小i機器人的專利具有創新性、新穎性,維持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先前的專利權有效裁定。蘋果的訴訟代理人當庭表示,將繼續上訴。
法界人士預期,本案將經二審,主因智臻要求駁回蘋果訴訟的主張,也未獲得法院支持。北京法院認為,智臻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商業上獲得的利益與實施該專利技術間的直接關聯,不足以作為創造性判斷的依據。
本案已歷經兩年。智臻2012年6月在上海對蘋果提告Siri侵犯其專利權,稱Siri與該公司2004申請專利的「小i機器人」十分相似,都是智慧對話的機器人,提供智慧分析和檢索服務。
蘋果2012年11月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宣告小i機器人專利權無效。2013年9月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裁定智臻專利有效,蘋果遂提告兩者,期盼法院撤銷專利有效的裁定,官司因此由上海轉至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