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曹郁若經合法送達傳票,又無正當理由再次拒絕出庭,有可能被發布通緝。
去年五月卅一日,鈕承澤等人南下高雄拍攝新戲「軍中樂園」電影,涉嫌讓獲金馬獎最佳攝影獎的中國籍攝影師曹郁冒名進入海軍左營軍區登艦勘景,被高雄地檢署依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提起公訴,最高可判處五年徒刑。
今年三月廿七日,院方首度開庭,鈕自責魯莽、輕率,未經國防部核准前,讓曹郁進入軍港,若觸犯法律,他願意認罪,但強調不知道這是違法。辯護律師陳建中等人,希望法官能夠採取簡式判決、簡易處刑或宣告緩刑,讓鈕有自新機會。
昨天下午二點卅分,法院二度開庭,並未傳喚鈕承澤,曹郁也未現身。承辦法官鄭子文表示,移民署沒有曹入境資料,將釐清傳票送達是否合法,而由於曹未到案,不宜採取簡式判決,將移送審判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