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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通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新增股款代收機構及存儲專戶機構、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及繳款時間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08 00:00
一、 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462,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23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China Communications Media Group Co., Ltd。(二)所營事業:a.手機軟體技術開發與購銷 b.與手機遊戲及其他增值服務。(三)本公司所在地:Floor 4,Willow House,Cricket Square,P O Box 2804,Grand Cayman KYI-1112,Cayman Islands.在台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聯絡地址: (110)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77樓(四)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101年6月20日,最近一次修章日期102年7月15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其中獨立董事3人,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462,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247,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計2,215,000股依102年6月17日股東會決議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 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1,520,000元,分為22,152,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一)股款代收機構及存儲專戶機構: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3.存儲專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1.詢價圈購期間:103年7月10日至103年7月15日2.公開申購期間:103年7月11日至103年7月15日(十三)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3年7月17日至103年7月18日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3年7月16日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3年7月18日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3年7月21日(十四)主辦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查詢。(十六)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茲將股票交付方式說明如下:1.集保帳簿劃撥:本次增資股票於發放當日直接劃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2.未開立集保帳簿劃撥或提供之集保帳簿錯誤:本次增資依規定不印製股票,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請股東於開立集保帳號後,逕向股務代理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股東之集保帳戶中。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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