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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股配息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07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7/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445,954,862元(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4,800元)普通股股票股利盈餘新台幣9,290,720元發行新股929,072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0 股)及員工紅利發放總額新台幣51,000,000元,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新台幣191元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計算,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84.3元,計發行新股276,722股,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新台幣136元以現金發放。4.除權(息)交易日:103/07/245.最後過戶日:103/07/2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2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8/018.除權(息)基準日:103/08/01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盈餘無償配發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3年7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5252號函核准在案。(2)因最後過戶日(103年7月2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03年7月25日(星期五)下午4:30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7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3)現金股利發放日:103/08/27,現金股利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4)增資股票發放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劃撥至股東集保帳戶或登錄專戶,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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