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07/07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6月12日第3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及台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3年6月26日第3屆第11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陳總稽核家明升任副總經理;總稽核職缺,由周專門委員園藝代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3年7月3日檢局(保)字第1030007189號函洽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