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求訂定兒童票優惠標準,文化部日前上網預告訂定「電影片映演場所兒童優惠措施之適用範圍及一定年齡」草案,明定兩歲以下兒童看電影免費,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指兩歲以下兒童根本不應進電影院,進去只會打擾人。
文化部下午發布聲明稿指出,依現行規定,身高90公分以下孩童可免費進入電影院,因此絕大多數兩歲以下孩童,原本即可免費入場看電影。
文化部表示,兒少法規定,各交通、文化設施等,不應以「身高」作為優惠分類標準,文化部才邀業界共同討論,並訂定以兩歲作為免費入場基準。根本無涉「鼓勵」家長帶兩歲以下兒童看電影。
文化部說,如果電影院內有吵鬧等影響其他人觀影權利,無論是大人或小孩,各電影院自會依其規定予以勸導並處理。
兒少法規定,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風景區與康樂場所等公營、公辦民營及民營事業,應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並應提供未滿一定年齡的兒童免費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