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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示範區農業加值 兼顧國產茶產業發展與擴大創新市場需求

大成報/ 2014.07.06 00:00
【大成報記者林瑞明/台北報導】針對報載自由經濟示範區開放茶葉進口,衝擊國內優質形象與商譽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政府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農業加值政策,是具有配套完整且嚴密控管的「專案審查」,並非毫無限制的「全面開放」。此外,台灣目前本來就允許中國大陸(普洱茶除外)以外之國家、地區進口茶葉並開放各國 ( 含中國大陸 ) 進口茶萃取物或茶濃縮物,來製造茶飲料或加工品,而國內茶葉主要走的是高級品質之銷售路線,兩種市場區隔明顯,呼籲農民朋友不要受到誤導。

示範區 管制性農產品須全數外銷,未增加開放中國大陸管制農產品項目

  農委會說明,臺灣茶葉年產量約一萬多公噸,生產茶類以馳名國際的烏龍茶為主,約佔 90% ,主要供應國人泡飲、外國遊客買做紀念品與部分外銷。至於國產紅茶與綠茶產量少且不敷加工需求,因此在每年進口約三萬公噸茶,當中,紅、綠茶即占約 80% 。又目前我國只允許自中國大陸進口普洱茶,其他茶類包括紅、綠茶及烏龍茶均不准自中國大陸進口,未來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並未開放 830 項大陸農產品進入國內市場,示範區允許業者依特殊需求輸入管制性產品作為加值產品之原料,但加值後產品如屬於管制進口者,必須全數外銷,不會進到國內市場,而加值後產品屬非管制性產品可內銷者,在進入區內通關時仍需課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與一般進口品相同,並無任何改變。

示範區內商品須報關完稅依國內食品標準檢驗合格才能內銷

  農委會表示,茶加工製品,以茶飲料為例,其屬於嗜好性產品,業者會依照市場特性與客戶需求進行調配產製;示範區內業者所製成的茶飲料如屬於非管制性商品要銷至國內市場,則必須比照進口產品報關完稅,並依照國內食品標準檢驗合格後才能內銷。目前茶飲料本來就是允許自外國輸入的產品,因此示範區內的茶飲料製品對國內消費者來說,因為有了台灣優良加工技術與嚴格檢驗把關,品質會比外國製造品更值得信賴。

中國大陸茶萃取物及濃縮物製品原本就可輸入

  農委會也說明,茶萃取物及濃縮物目前本來就是對各國開放進口的品項(中國大陸製品也可輸入),國內業者早已使用各國的茶萃取物與濃縮物作為茶飲料等加工品的原料,並不是示範區成立後才開放進口,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發生所謂的茶加工業崩盤的情形。

政府加強國產茶品辨識標章,確保消費者權益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該會輔導茶品標章與標示,目前已累計輔導 194 個生產單位, 1,205 公頃通過茶葉產銷履歷驗證,並輔導產地證明標章及產地團體商標之核發,目前已取得標章註冊之單位與標章計有:嘉義縣政府「阿里山高山茶」,鹿谷鄉公所「鹿谷凍頂烏龍茶」,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文山包種茶」,竹山鎮公所「杉林溪茶」,北埔鄉公所「北埔膨風茶」,魚池鄉公所「日月潭紅茶」,瑞穗鄉農會「瑞穗天鶴茶」,南投縣政府「合歡山高冷茶」、復興鄉農會「拉拉山高山茶」、南投市公所「南投青山茶」及台東縣政府「台東紅烏龍」等計 12 項,累計核發 89 萬 3 千張,消費者認明標章即可安心買到國產茶品,以確保權益。

農委會籲請各界客觀看待自由經濟示範區 - 農業加值政策,必須把臺灣茶產業的規模做大,我國產的烏龍茶更有機會以高端茶品的品牌行銷國際。對這項政策有任何疑問,該會非常願意誠意溝通討論,期待共同為台灣農業的未來找出新的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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