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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鬆集體自衛權 範圍說法不一

中央商情網/ 2014.07.06 00:00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2014年7月5日專電)日本詮釋憲法鬆綁「集體自衛權」引起相關國家關注議論,日方說法也十分謹慎,其適用範圍到底如何?媒體、學者各方看法不一。

外交家雜誌(The Diplomat)駐華府的總編輯凱克(Zachary Keck)認為,日方最終目是取得聯合國憲章51條的單獨與集體自衛權力,不過外交家雜誌駐東京的助理編輯李查茲(Clint Richards)等人則認為,安倍政府的野心沒這麼大,詮釋和平憲法第9條有諸多限制。

聯合國憲章51條寫明,會員國遭武力攻擊時,在安全理事會採取必要辦法維持國際和平安全之前,憲章不得損害其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的自然權利。

外界對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範圍有各種解讀,一般認為包括北韓對美國船艦與南韓本土的飛彈攻擊,而首爾當局已表明,反對日方未在南韓同意下,介入朝鮮半島局勢。

許多人對日本會介入台海局勢抱持懷疑的態度,不過凱克認為,日本內閣文件寫到,集體防衛條件包括「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國家遭遇攻擊,危及日本人民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的權力」,凱克認為,日方鬆綁自衛隊的目的,包括北京武力犯台時,日本能夠介入。

凱克指出,「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國家遭遇攻擊,危及日本人民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的權力」的說法似乎適用於台灣,東北亞沒有國家像台灣與日本有親密的友誼,中國大陸犯台明顯是日本的危機;以釣魚台來說,台灣距離釣魚台近,台灣的戰略位置也可阻斷日本海運路線,大陸侵犯台灣威脅日本領土完整與人民福祉。

凱克並認為,若中國大陸對台動武,華府必將介入援助,美國船艦如在公海遭解放軍攻擊,日本也有動武的依據,只是基於外交理由日本說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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