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今天報導,李俊夫3日晚上是在其寓所被紀檢人員帶走,被帶走時身著運動服。
李俊夫的鄰居說,李俊夫平時生活規律,大約在傍晚6點多時還見到他穿著運動服外出運動;不料運動回來即被紀檢人員帶走。鄰居看到,李俊夫被帶走時仍穿運動服。
現年50歲的李俊夫是湖南益陽人,理學博士。他自1989年7月起,先後在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國有企業、鄉鎮,以及土地、住房和建設部門工作。
李俊夫曾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工作了9年,先後出任產權地籍處和建設用地處處長。2005年後,他出任廣州道路擴建辦公室主任。
2008年汶川大地震發生後,廣州對口援建汶川縣城威州鎮,李俊夫時任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廣州援建前線工作組組長,花了兩年時間援建汶川後,成為「援建汶川功臣」,其後出任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局長,兼廣州市住房保障辦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