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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利維亞國會修法 降低童工年齡門檻

中央廣播電台/季 平 2014.07.04 00:00
玻利維亞國會2日一致通過「兒童與青少年法(Code for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同意在特定狀況下,雇用10歲以上童工。

這項新法律規定,雇主必須遵守特定準則,以確保所雇童工的身體與精神健康,並且防杜兒童遭到剝削。

共同發起這項立法的玻利維亞參議員孟多薩(Adolfo Mendoza)表示,這項法律規定,童工的年齡下限為14歲。

不過,新法律也允許例外情形,一旦符合特定的法律規範,10歲孩童就可自行開業,12歲以上的孩子就可開始受雇工作。

孟多薩說,所謂特定條件包括兒童自己志願工作,或經父母、監護人同意,或經相關政府官員的准許,而後再向勞工部提出申請。

在新法出爐之前,玻利維亞嚴禁雇用14歲以下兒童工作,沒有但書。舊法引發抗議,批評者強調,在玻利維亞,兒童很小就開始工作是必要做法。

新法共同提案人之一的國會議員薩瓦列塔(Javier Zavaleta)表示,促成這次修法的原因之一是,希望有助於在2025年之前根除極端貧窮,目標為在2020年之前消除童工現象,這項遠大的目標並非不可能達成。

這項新法將送交玻利維亞總統莫拉萊斯(Evo Morales)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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