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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拘票假搜索票 威逼里長認罪

自由時報/ 2014.07.0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前檢察官徐維嶽誣指當時的虎尾鎮惠來里長周世龍買票,周向承審法官檢舉,賄選案後來獲判無罪,最高法院還罕見地自為判決,依濫權追訴罪對徐維嶽判刑,徐維嶽惡行又添加一筆,周世龍是大功臣。

2004年立委選舉,當時在雲林地檢署任職的徐維嶽,誣指周世龍賄選,他回憶,當年立委選舉選前某日,徐維嶽突然帶大批員警上門搜索,僅找出10餘頂印有候選人名字的帽子、宣傳單及名片,就以涉嫌賄選將他帶到地檢署偵訊,當天他被留置8個多小時。

周世龍說,徐維嶽一直要他認罪,否則就收押,甚至以承認賄選,就採簡易判決59天,讓他可以繼續參選里長來威脅利誘,他想回家被迫認罪,但半個月內,就向承審法官檢舉徐的惡行。

周世龍表示,當時徐維嶽持假搜索票、假拘票辦他,連筆錄都只做8分鐘,因為疑點太多,加上他自己舉證,徐所提出賄選的時間、地點、人物均為捏造,最後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周世龍後來不僅連任里長,轉戰鎮民代表也順利當選,今年要尋求3連任。他強調,根本不認識徐維嶽,對方竟為了貪圖賄選獎金,隨意誣陷清白的人,真的很生氣,也心疼家人所受的傷害。

周世龍說,曾有律師建議,對名譽受損部分聲請國賠,但他覺得事情都過去了,不必再計較,而徐維嶽種種作為,「自己造業自己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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