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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全: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配息基準日(誤植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03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6/2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7/245.最後過戶日:103/07/2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2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308.除權(息)基準日:103/07/309.其他應敘明事項:(1)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649,619,698元.(2)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3,391,125元.(3)配發董監酬勞現金金額:新台幣9,992,791元.(4)除息交易日:103/07/24,本日及以後買進無權參加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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