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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3歲兒KTV上班 單親媽拖累老闆挨罰

自由時報/ 2014.07.0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昇/台中報導〕3歲幼童涉足不正當場所?37歲陳姓單親媽到台中市區一家卡拉OK擔任櫃台小姐,3歲兒子一時無人照顧,便帶他一起上班,不料警方執行「青春專案」時發現,依違反兒少法將單親媽與卡拉OK負責人陳男移請社會局裁罰。

警方表示,陳女帶未成年兒子上班雖是為了方便照顧,但根據兒少福利法第47條,仍明顯觸法,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業者則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

警方表示,上月27日9時許,警方至北區一處娛樂大樓執行青春專案,查緝未成年人涉足不當場所,員警進入大樓一家卡拉OK臨檢,當時才剛開店,現場無顧客,卻有一名3歲男童坐在櫃台後方,警方查出他是陳姓櫃台小姐的兒子。

陳女表示,她是單親媽媽,上班時間為晚上9點至凌晨5點,兒子平時有人照顧,當天卻一時之間找不到人幫忙,她才第一次帶兒子一起上班,沒想到就被警方查獲。

陳姓負責人則大呼倒楣,指因為是員工小孩才特別通融,想不到竟違反兒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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