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作出判決,大統負責人高振利應賠償新台幣270多萬元。
位於彰濱工業區線西區的策新公司在民國101年5月發生大火,緊鄰策新公司的大統長基食品廠也遭到波及,部分的廠房與倉庫像是豆粉倉庫、原料倉庫等都被燒毀。
高振利委託黃姓業者修復遭大火燒毀的倉庫與設施,不過完工後,黃姓業者卻拿不到工程款,因此向彰化地方法院提告要求賠償工程款新台幣276萬8905元,彰化地院作出判決,認為高振利應給付工程款。
大統長基食品廠負責人高振利先前因黑心油品案,遭彰化地方法院判刑16年,高振利不服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受理後,將案件移審到智慧財產法院,案件仍在審理中,高振利則被拘禁在台北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