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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諾法: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02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7/0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1.1元,合計配發現金股利65,501,587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7/175.最後過戶日:103/07/2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2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258.除權(息)基準日:103/07/25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現金股利發放日擬定為103年8月8日。(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07月20日17時前(因最後過戶日103年07月20日適逢星期假日,故提前至103年07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07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11973號信箱)。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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