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二、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提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103年第2季完成轉換公司債計1,463張,合計轉換普通股2,175,75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757,540元。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