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童兩人事後遭警方逮捕,彰化地院今天判處吳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至於童姓男子先前已被判刑。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吳姓男子因經商失敗,經濟狀況不佳,竟與童姓男子合作,先在夜市購買1批假的金戒指,再拿假金戒指行騙。
吳男對多名被害者佯稱,工作時挖到1個墳墓,墳墓中有數百只金戒指,他以要趕回金門、無法通過安檢等理由,要將這批金戒指以便宜的價格出售,讓被害者信以為真,出錢買下金戒指。檢警事後追查,兩人人詐騙得手總金額約130多萬元。
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認為,吳男不思正當途徑獲取財物,利用人性弱點以假金戒指誆騙被害人,實屬不該,不過考量吳姓男子坦承犯行,且已賠償被害人,依詐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