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強化標示分級 400億年產值恐崩盤
名間鄉長陳聰鑑指出,南投縣種植茶樹面積約六千五百六十五公頃,居全台之冠,最近幾年常被中國或越南的劣質茶混合販售而揹黑鍋,政府本應強化標示分級措施,惟馬政府此次食品標示新規僅侷限於蔬果汁、乳飲品與米粉等三大類,未列入茶葉。
陳聰鑑說,據其所知,「中國茶」每公斤成本約台幣九十元,較「台灣茶」每公斤約四百五十元少了八成,加上馬政府規劃的自經區版本,不但無須詳細標示原料成分,甚至只要有五%的原料是台灣茶便可標示來自台灣,在此前提下,茶精、茶籽餅等加工品,一定會被中國茶廣泛使用,又中國黑心食品那麼多,如此茶製品不但有食安之虞,更可能造成台灣茶每年約四百億元的產值崩盤。
食藥署︰若發現混種茶 消費者可檢舉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兩個以上來源地的混種茶也須清楚標示來源,但法令未要求標示所佔比率,消費者若發現混種茶卻還標示產地台灣,可向衛生單位檢舉。至於進口原料經實質轉型,如製成茶飲品、茶餅等,現只規定以加工地為產地標示。
食藥稽查戰隊昨早成軍,各縣市衛生局也同步展開稽查,總計查察六千零八十五件產品,只有嘉義市衛生局查獲「BIOES有機100%純天然野生藍莓綜合果汁」標示「視力果」有涉誇張易生誤解,已移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處辦。乳飲品及米粉均無不合格。
業者皆在中文標示「炊粉」旁,另以英文標示「RICE NOODLE(米麵條)」、「RICE STICK(米條)」,有混淆之嫌。潘志寬說,新規定只規範中文標示,若有含米,不管佔比多少,英文標「Rice」管不到,但若是一粒米都沒有而標「Rice」,則涉違食管法,標示不實可處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