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東凌: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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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3/07/0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海黃色小鴨貿易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即本公司)-開曼東凌100%持有的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63982(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172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172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因應上海黃色小鴨貿易有限公司展店之所需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961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74105.計息方式:年息2.5%6.還款之:(1)條件:條件:可提前或到期償還(2)日期:日期:自實際貸與之日起一年內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769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8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新增美元140萬元,係以29.8換算為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