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欽強調,這些被歸為地下經濟的項目,並非「不法」,只是規模小、不穩定,且政府無法掌握,除了課不到稅,相關從業人員也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
他呼籲政府或可透過給予電子支付使用誘因、加強稅務查緝、改善稅務制度等方法,推動地下經濟「地上化」,讓台灣稅負環境更公平。
由何志欽、台大社科院院長林惠玲等人組成的團隊,耗時一年,針對台灣地下經濟規模、非正式經濟活動的產業結構及與賦稅的關聯性進行研究。
該研究發現,台灣地下經濟規模在一九六一年到二○○三年間,有逐年下降趨勢;但馬政府執政後卻逐年上升,從二○○八年的占GDP二十五%,逐年提高到二十八%以上。
調查指出,影響地下經濟規模的因素包括服務業增加、所得不均、初級產業勞動市場的就業人數改變,甚至租稅結構改變等。
Visa國際組織台灣區總經理麻少華指出,解決地下經濟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提高電子支付;根據國外經驗,電子支付使用率高的市場,地下經濟比例相對較低。台灣使用電子支付僅占消費支出(PCE)的二十五.八%,遠低於亞洲其他國家,例如中國占五十五.九%、香港達六十四.五%,南韓及新加坡也均超過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