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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下經濟占GDP達28%

自由時報/ 2014.07.0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相較於一般上班族所得都攤在陽光下、一毛稅也跑不掉;昨由前財政部長、成功大學副校長何志欽等團隊發布的國內首份地下經濟調查報告發現,到二○一二年,台灣地下經濟規模已達國內生產毛額(GDP)的二十八.一%。

何志欽強調,這些被歸為地下經濟的項目,並非「不法」,只是規模小、不穩定,且政府無法掌握,除了課不到稅,相關從業人員也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

他呼籲政府或可透過給予電子支付使用誘因、加強稅務查緝、改善稅務制度等方法,推動地下經濟「地上化」,讓台灣稅負環境更公平。

由何志欽、台大社科院院長林惠玲等人組成的團隊,耗時一年,針對台灣地下經濟規模、非正式經濟活動的產業結構及與賦稅的關聯性進行研究。

該研究發現,台灣地下經濟規模在一九六一年到二○○三年間,有逐年下降趨勢;但馬政府執政後卻逐年上升,從二○○八年的占GDP二十五%,逐年提高到二十八%以上。

調查指出,影響地下經濟規模的因素包括服務業增加、所得不均、初級產業勞動市場的就業人數改變,甚至租稅結構改變等。

Visa國際組織台灣區總經理麻少華指出,解決地下經濟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提高電子支付;根據國外經驗,電子支付使用率高的市場,地下經濟比例相對較低。台灣使用電子支付僅占消費支出(PCE)的二十五.八%,遠低於亞洲其他國家,例如中國占五十五.九%、香港達六十四.五%,南韓及新加坡也均超過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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