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賴男前年聽聞呂姓女友抱怨,前男友和女性友人小敏過從甚密,讓她很不滿,賴男決定為女友「出一口氣」。
賴男事前開會分工,並準備西瓜刀等工具,由17歲少年阿順負責性侵小敏,以約唱歌為由騙小敏上車。深夜開車抵達陽明山無人空地後,賴男拿出刀子,抵住小敏腹部逼她下車,進一步割髮和逼脫衣服,再由阿順強逼小敏口交並加以性侵,賴男及呂女則在旁全程觀看;完事後,3人搶走小敏包包,揚長而去。
小敏向呂女等3人求償400萬元,家屬指控,當時小敏僅穿一件內衣、光著下半身,深夜被丟包在低溫山區,因手機被拿走,無法求救,所幸有好心人路過、載她下山;事後小敏情緒不穩,出現自殺傾向,母親為了照顧她而辭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