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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開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及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由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變更至新台幣貳億伍仟萬元為上限)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30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6/30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1)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2)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3.發行總額: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合計發行總金額為新臺幣250,000,000元。4.每張面額:皆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5.發行價格:皆為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皆為發行期間三年。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皆為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10.承銷方式:皆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11.公司債受託人:未定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13.發行保證人:未定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15.簽證機構:未定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7.賣回條件:相關賣回條件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8.買回條件:相關買回條件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內容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內容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21. 其他應敘明事項: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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