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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下經濟占GDP近3成 學者籲:可增電子支付誘因

NOWnews/ 2014.06.30 00:0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前財政部長、成功大學副校長何志欽30日出席一場座談會時指出,根據成大與台大研究發現,從2008年到2012年台灣地下經濟規模有上升趨勢,估計台灣2012年地下經濟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約28.1%,比大陸稍高,他分析,這可能與大陸金融簽帳卡使用較普遍有關,並建議可提高使用電子支付誘因,並透過加強稅務查緝等方式,減少地下經濟的規模。

VISA國際卡組織舉行「地下經濟與電子支付之探討座談會」,何志欽在會中公布最新研究結果,主要針對台灣地下經濟,合法卻沒有正式登錄的活動進行研究,由於這些地下經濟包括家教、小吃、個人美容、美髮業、兼差或是個體戶仲介、司機等,交易也都以現金支付,加上合法未登錄,因此,政府很難課到稅。

何志欽分析,地下經濟活動的特色就是現金支付,隱密性高,台灣從2008年金融海嘯之後,地下經濟活動有逐步上升的跡象,這可能與近幾年智慧型手機、電子商務更加蓬勃有關,台灣2012年地下經濟占GDP約25%至28%,比大陸稍高,這可能和大陸使用金融簽帳卡較普及有關。

研究也發現,使用現金為使用者提供高度的匿名性,因而助長並刺激地下經濟的成長 。此外,現金是一種成本較高,效率較低的支付方式。根據「有效零售支付系統研究 」,依賴現金為主要支付工具的國家,會消耗5~7%的GDP,而且由於現金交易需要耗費社會資源,特別會對銀行和零售業者帶來昂貴的處理成本。

何志欽認為,要降低地下經濟規模可從提供誘因、加強管制雙管齊下,其中在誘因部分,包含擴大電子支付的商家接受點與普及度、針對買賣雙方提供使用電子支付的獎勵或回饋機制、鬆綁法規,藉由拓展金融機構業務,並落實消費者權益保障,以及考慮使用信用卡紅利點數抵稅金等獎勵措施。

在加強管理上,何志欽表示,政府稅收應與時俱進、加強稅務稽察同時,需考慮比例原則,以及思考在推動減少地下經濟規模的同時,是否會影響就業率,且政府須從租稅負擔、國家法規與治理等面向,來減少地下經濟。

Visa台灣區總經理麻少華也表示,根據調查,現金仍是目前台灣主要的支付方式,電子支付僅佔台灣個人消費支出的25.8% ,低於其他亞洲市場如香港(64.5%)、大陸(55.9%)、南韓(54.8%)和新加坡(53%),顯示台灣還有很大的空間可將現金付款轉變為更安全、可靠且便利的電子支付方式。由於電子支付可以減少現金交易,去除使用現金的匿名性,進而減少地下經濟的規模。

此外,經濟學家Friedrich Schneider研究發現,越普遍採用電子支付的國家,其地下經濟的規模越小;研究指出若平均每年增加10%的電子支付使用,連續四年後,就可縮小最高5%的地下經濟規模 。根據另一項針對56個國家及市場進行的研究顯示,擴大電子支付的使用也能刺激經濟成長,在2008年至2012年間在這些市場共增加了9839億美元GD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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