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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慧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7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6/27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1,277,73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12,777,3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新股約25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其拼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公司營運計畫。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前項每仟股無償配發股份數量,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股份註銷、因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憑證、增資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轉執行權利、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其他等因素,影響本公司配股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致使股東配股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次增資除權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示、客觀環境影響或其他原因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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