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分局昨天下午在新烏路,排除學運成員魏揚等人以鐵鍊橫阻封路的過程中,有媒體記者前往採訪與攝影,但遭到數名現場員警阻擋、嗆聲,並一度誤以為記者與攔路者為同一夥。
依據警方今天公布搜證畫面過程,還原現場情形,警方誤以為現場記者與魏揚等學運團體同一夥,但經這名記者表明身分,甚至說擁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出的採訪證件,現場採訪並未違反警方值勤、並未危害交通。
警分局也公布當場錄影,甚至公布雙方對話譯文,值勤員警卻不但數度阻擋,拉扯相機,也嗆記者說,「有採訪證又怎麼樣?你可以妨害公務嗎?你們可以封鎖道路,可以用鐵鍊把道路封起來嗎?可以嗎?可以嗎?可以嗎?」
新店警分局副分局長黃明冠今天公開說明,這名記者當時可能為了要拍攝鏡頭畫面,不小心將陸委會的採訪證件,甩到自己的背後,造成現場值勤員警誤會。
黃明冠說,警方在值勤時,注意到攔路的當事人,已經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現行犯;不過,當時與採訪記者的言語誤會,更應注意的是值勤過程的態度。
黃明冠說,執行逮捕過程情勢極度緊繃,員警情急下講話較直接,希望雙方能體諒彼此立場,未來警方也將利用勤教或各種集會場合,要求所屬注意執勤技巧及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