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超明立委表示,苑裡位於苗栗臨海最南端的鄉鎮,雖有國道三號苑裡交流道,可提供有私家車的民眾南來北往;但卻缺乏國道客運轉乘的服務,以致於通苑地區的鄉親無法藉由國道大眾運輸系統達到南下北上的便利性,當地民眾往往必須花40到60分鐘以上的時間轉乘到其他鄉鎮,才能搭乘國道客運前往其他地區,對於民眾來說十分不便。
陳超明立委說,自102年底接獲苑裡鄉親300多份的陳情信後,便數次在國會辦公室邀集公路總局及相關單位召開多次的協商會議。但往往都因為不符經營效益,而遭到業者拒絕承攬該路線之營運,『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無人攬』,為解決這問題,因此擬提案國道客運偏鄉營運補助計畫,以解決偏鄉忍受交通不便之苦。
陳超明立委今天更邀集公路總局及相關國道業者與苑裡當地各級民代、居民們進行座談,於會中決議委託國光客運調整原路線,在苑裡交流道附近增設轉運或轉乘站,以達到苑裡國道運輸效益。未來通苑地區的鄉親可就近搭乘國道客運,往返南北,不必再受奔波轉乘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