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06/27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及討論事項(1)照案通過承認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照案通過承認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決議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2.2元(共計新台幣113,982,660元),員工紅利新台幣22,906,809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5,726,702元,全部以現金發放。(3)照案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4)照案通過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