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6/272.減資緣由:依本公司「民國10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時,其股份由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3.減資金額:400,000元4.消除股份:40,000股5.減資比率:0.0989%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04,088,48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3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