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最近越南同奈省與平陽省人民委員會分別通知在513越南排華事件中受損的台商,將給予預付保險理賠金、退還加值稅等優惠,初估為2,972億越盾,折合新台幣近5億元,與經濟部初估越南台商損失金額新台幣300億差距太大,引起台商不滿。
經濟部認為此舉的「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效益」,只是給予一些行政上的便利,因此近期將與越方第二次會面,全力為台商爭取權益。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副處長楊宏說:『(原音)其實那個嚴格講起來不算賠償,只是一種宣示吧。站在政府的立場,我們一定是要全力去爭取(賠償),這是他們的問題,但造成我們的損失,政府一定是全力去爭取。』
楊宏也表示,相對於台商的損失,越南政府的補償是杯水車薪,目前收到預付保險理賠金的台商為6家重災廠商,另有33家台商收到退還的加值稅。
經濟部指出,我方在6月中的會議提出24項訴求,其中10項獲得具體回應,雖然越方展現誠意,但我方還要繼續觀察,後續會議將針對剩下的14項訴求,要求越南給予實質回應,讓受災台商都盡速獲得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