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1,826,396,319元。二、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0.08元。三、茲訂103年8月3日為除息基準日,103年8月21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採匯款及支票方式,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103年7月30日至103年8月3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7月29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1F 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