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土地買賣前「停、看、聽」

大成報/ 2014.06.26 00:00
【大成報記者邱淑鈴/南投報導】鑒於過去曾發生多起非法棄置、土壤及地下水之污染土地,民眾於買賣過程中引起糾紛或造成損失。本縣環保局歷年來不斷的對於相關公告事業之土地污染預防宣導,也透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及「本縣環保局網站」公開相關資訊,讓民眾了解在進行土地買賣前,如何為維護自身權益,蒐集完整資訊,充分了解土地的品質。

土地被公告為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控制或整治場址後,會依污染狀況公告為污染管制區,污染管制區內之相關活動將會受到限制,除可進行污染控制或整治相關作業外,管制區內除非經本縣環保局同意,不得進行開發行為、違建物拆除、新建等行為。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之規定,污染場址資訊必須登載於土地登記簿,民眾在購買前,可請地主提供土地登記簿,得以確認土地是否曾遭受污染。若欲購買之土地為法拍屋,可至「司法院法拍屋公告」查詢土地有無遭受環保機關列管或電洽本縣環保局水保科(049-2205855)詢問。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