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06/25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2)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股東紅利每股配發現金股利5元)(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