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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宇資訊:本公司子公司軟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資金貸與超過所定限額之改善計畫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5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6/252.公司名稱:軟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孫 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孫公司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16日金管證審字 第1030023731號函辦理8.因應措施:一、軟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情形: (一)貸與對象:北京國科華龍資訊技術有限公司 。 (二)與本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三)資金貸與餘額:新台幣8,428仟元。 (人民幣1,720仟元)。 (四)資金貸與期間: 103年1月1日~103年12月31日。 (五)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依據子公司軟 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3年3月31日淨值之30%)。 (六)資金貸與總限額:-(依據子公司軟星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103年3月31日淨值之40%)。 二、依照子公司軟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作業 程式,資金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其淨值百分之三 十為限;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其淨值的百分之四 十為限,因子公司軟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虧損致 淨值下降,以致資金個別貸與金額及總額皆已超限。 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式擬定改善計畫送各監 察人及報告董事會。 三、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式已訂定改善計畫並送 各監察人及報告董事會。改善計畫主要內容如下: (1)提高北軟公司淨值 (2)持續向國科公司催款9.其他應敘明事項: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 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次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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