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06/25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102年度財務報表案 (2)通過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每股0.30元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4)選舉董事十一人如下:李文,慧德實業有限公司,振瑞投資(股)公司, 陳明生,莊智淳,陳子恭,嘟嘟投資有限公司,陳天寶,羅伊純,鄭朝彬, 黃文峰,選舉監察人二人如下:卓淑姬,台灣四國船舶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5)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後隨即召開董事會並決議由李文先生擔任董事長, 慧德實業有限公司擔任副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