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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簽FATCA 免繳30%稅款

中央社/ 2014.06.24 00:00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4日電)金管會今天宣布,台灣已是美國的外國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視同簽署國,可使民眾資產免於因FATCA被扣繳30%稅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美國財政部網站公布的資料,目前有德國、英國、日本等36個國家與美國已簽署跨政府合作協定(IGA);台灣、南韓、新加坡等43個國家則被視為已簽署國。

總計有79個國家納入FATCA已加入計畫。

金管會說,美國為了避免納稅義務人透過外國金融機構、外國基金及公司掩飾美國身分,進而規避稅款,因此法案規定,外國金融機構應履行客戶身分、申報美國客戶帳戶資料等義務,若未配合,金融機構及客戶的美國來源所得將被30%稅款。

金管會參考日本等國家模式,與美方洽簽跨政府協定,金管會解釋,所謂日本模式,如果客戶同意洽簽提供資料,金融機構就可將相關資料給予美方政府;但如果客戶不同意,則由金管會依據台灣的法令規定執行。

還有一種模式是資訊交換協定,不論客戶同不同意,每年該國稅務機關都要與美方交換資料。

FATCA規定,台灣金融機構必須到美國內地稅務局指定網站註冊,並取得「全球中介機構識別碼」(免扣碼),已有38家本國銀行、8家票券公司、23家信合社、27家壽險及37家投信公司完成註冊。

至於IGA的正式簽署,金管會認為,預期今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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